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工作动态 | 通知公告 | 综合信息 | 党建之窗 | 规章制度 | 服务指南 | 学院首页 
     
   
    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综合信息>>正文
 
   
职教前沿动态(第23期)
2025-04-14 17:29   审核人:

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

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节选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,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坚持创新引领和服务发展,坚持需求导向和能力导向,紧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,用3年左右时间,扎实开展数字人才育、引、留、用等专项行动,提升数字人才自主创新能力,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,增加数字人才有效供给,形成数字人才集聚效应,着力打造一支规模壮大、素质优良、结构优化、分布合理的高水平数字人才队伍,更好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(一)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。重点围绕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、数据安全等数字领域新职业,以技术创新为核心,以数据赋能为关键,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,开发培训教程,分职业、分专业、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、社会化评价,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衔接认定相应职称。在项目实施基础上,构建科学规范培训体系,开辟数字人才自主培养新赛道。

(二)推进数字技能提升行动。适应数字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需求,大力培养数字技能人才。加快开发一批数字职业(工种)的国家职业标准、基本职业培训包、教材课程等,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数字培训资源开放共享力度。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,深入推进产教融合,支持行业企业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,下同)、职业培训机构、公共实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等,加强创新型、实用型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培训。推进“新八级工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,依托龙头企业、职业院校、行业协会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开展数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

(三)开展数字人才国际交流活动。加大对数字人才倾斜力度,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,支持一批留学回国数字人才创新创业,组织一批海外高层次数字人才回国服务。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,支持数字人才在园内创新创业。推进引才引智工作,支持开展高层次数字人才出国(境)培训交流,加强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数字人才国际交流,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骨干人才。

(四)开展数字人才创新创业行动。支持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业载体、创业学院,深度融合创新、产业、资金、人才等资源链条,加大数字人才创业培训力度,促进数字人才在人工智能、信息技术、智能制造、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。积极培育数字经济细分领域专业投资机构,投成一批数字经济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重点支持数字经济“硬科技”和未来产业领域发展。加快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性国家级人才市场,支持北京、上海、粤港澳大湾区等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、产业园、人力资源服务园,培育发展一批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,为数字人才流动、求职、就业提供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。

(五)开展数字人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。紧贴企业发展需求开设订单、订制、定向培训班,培养一批既懂产业技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,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数字素养和专业水平,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。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、数字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、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作用,利用国内外优质培训资源,开展高层次数字人才高级研修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,加快产学合作协同育人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等人才工程向数字领域倾斜。加强数字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工作站建设,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力度。

(六)举办数字职业技术技能竞赛活动。在全国技能大赛专设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数据安全等数字职业竞赛项目,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,以赛选拔培养数字人才。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等数字领域,促进高水平数字人才与项目产业对接。支持各地和有关行业举办数字职业技术技能竞赛。(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)
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节选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》《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进一步激活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,促进职工增技、技能增收、企业增效,现就推动技能强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。

一、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。由企业出岗位、出标准、出师傅,学校出学生、出教师、出教学资源,政府出政策、出服务、出管理,打造以产业链链主企业、行业龙头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为主体,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,下同)、培训机构、技能评价机构、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,产业、教学、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,健全技能岗位标准体系,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政策,激发技能强企内生动力。

二、支持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。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,鼓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。统筹利用多渠道资金资源,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实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、技术、知识、设施、设备、场地和管理等要素,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。支持企业依托职业学校、企业培训中心等建设工匠学院。实施“一带一路”技能筑梦行动,服务“走出去”企业加强海外员工技能提升。企业可依法与提供专项培训费用、对其进行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。

三、加大企业技能人才供给。突出就业导向和市场化导向,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,摸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要,搭建供需对接平台,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、就业需求目录。自下而上形成培训需求,大力推行“岗位需求+技能培训+就业推荐”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。发挥技工院校、社会化培训机构、公共实训基地作用,培养更多理论素养高、实践能力强的技能人才,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。

四、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。支持企业参与工学一体化、现场工程师培养,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,招工招生一体、入企入校同步、企校双师联合、工学交替培养学徒。引导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,对新招用职工、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。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毕业生)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,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。

五、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。聚焦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、数据安全等领域挖掘培育新的数字职业序列。支持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标准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、教育培训资源。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,支持企业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、产业园等,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。支持“智改数转”企业以订单、定制、定向、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,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给予差异化补贴。

六、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。落实“新八级工”制度,以首席技师、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,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。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、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、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,可打破学历、资历、年龄、比例等限制,由企业直接认定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、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。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可直接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,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,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纳入全国联网查询系统。获证人员纳入国家人才统计范围,按规定落实待遇。(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)


山东布局无人机智慧物流体系

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,《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已于近日正式印发,围绕服务保障筑基、技术创新赋能等四大行动提出20项重要举措,明确到2027年,全省低空经济规模达1000亿元,基本形成济南、青岛两核引领,东营、烟台、潍坊等多点支撑的低空经济发展新格局。

近年来,山东积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,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。截至2023年年底,全省通用机场达22个,低空飞行起降平台达239个;经营性通航企业达42家,经营性无人机企业达1409家,低空经济规模达303亿元。

山东将构建无人机智慧物流体系,支持济南、青岛、东营、烟台等市依托龙头物流企业,开通无人机B2B、B2C物流配送航线,布局“干—支—末”无人机配送网络,探索“无人机+无人车+无人仓”智慧物流新模式,推动城市、山区、海岛等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大规模应用落地。

为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,山东将以济南为主体区,以济南都市圈和省会经济圈为联动区,构筑城市天路,试点推进eVTOL(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)等智慧空中出行装备市场化应用,培育商务出行、空中摆渡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。 (来源:中国交通新闻网)

本期编辑:商务贸易系


关闭窗口
 
 
 
     
  联系我们 --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     电话:0533-6811918  地址: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