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处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安排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对“清明节”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:4月5日(周四)至4月7日(周六)
二、工作要求:
(一)调课安排:4月8日(周日)上4月6日(周五)的课。
(二)4月4日下午的课程(包括选修课)全部结束后,学生方可离校。
(三)4月7日晚学生上晚自习,各班将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7日晚9点前报学生工作处。
(四)学生放假前,有关处室、系要对学生进行全面安全教育。各班级、各办公室要关闭门窗,对贵重物品要妥善处置。
(五)全体师生要贯彻文明低碳祭扫精神,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。
(六)单独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2日-9日,招生就业办公室要全面策划安排,全院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单独招生报名工作。
(七)党政办公室要做好学院各层次值班安排,加强值班管理;全体值班人员要按学院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值班工作。
(八)假期期间,一般不加班,如确因工作需要,需事先将加班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,于4月4日上午12点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,党政办公室负责加班考勤管理。
(九)请所有加班、值班人员在办公楼一楼考勤机上刷卡考勤,每天上下午各两次刷卡考勤,时间为:上午:7:00至8:00和11:30至13:00,下午:13:00至14:00和16:30至18:00,其它时间刷卡无效。
2018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