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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升国旗仪式的通知
2013-10-31 14:32 党政办公室  党政办公室 审核人:

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定于2013年11月4日(周一)举行升国旗仪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:11月4日上午7:20

二、地点:大学生文化广场

三、主持人:张玉惕

四、参加人员:全体师生员工

五、具体事宜:

1. 升国旗仪式由学院团委、德育教育处总体安排。

2. 教职员工由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组织,以党支部为单位列队、考勤。

3. 学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,以系为单位列队、考勤。

六、要求:

1.升国旗仪式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,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,仪表整洁,严肃认真。

2.各党支部、各系要严格考勤,教职工出勤情况于11月4日上午10点前报组织人事与宣传处,学生出勤情况于11月4日课外活动报学生工作处。

3.全体教职工须佩戴校徽。

党政办公室

2013年10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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